长城军工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圆满召开
发布日期: 2018-09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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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股东大会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等法律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的相关规定。公司聘请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大会并出具了《法律意见书》,确保了会议的合法、合规、有效。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。
会上,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代表对提交大会审议的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、修订<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>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》、《关于修订<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>的议案》、《关于变更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》分别进行了详细说明,与会股东代表对3项议案逐一进行了审议和表决。经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,3项议案全部通过,蒋宗明、张胜、罗少卿当选为长城军工第三届董事会董事。
此次大会是长城军工上市后召开的首次股东大会,会议的圆满召开,不仅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、提升长城军工运营水平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,也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。
会后,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管理规定,及时对大会决议进行了公告。(长城军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