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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剑科技完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

发布日期: 2016-04-20 被阅读: 来源:
    为继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,不断激励职工的安全生产自主意识,推动公司上下从“要我安全”向“我要安全”转变,神剑科技公司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,在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,对《安全生产绩效处罚管理制度》进行了修订。
  新修订的《管理制度》依据公司各基层分厂存在的安全风险,安全管理难度,事故发生概率,各职能部门的人员、安全管理目标职责以及与安全生产的关联度大小等情况,将公司所有单位划分为9类,并设置不同的安全考核权重系数和安全风险奖励基金基数。
  在对2015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情况进行模拟测算的基础上,公司设置年度安全风险奖励基金30万元,日常安全生产考核中扣罚的部分纳入基金,用于年度安全考核奖励。安全风险奖励基金按月(季)考核,逐月(季)累进,年底兑现。
  依据《管理制度》,考核结果分为以下四类:一是年度未发生轻伤事故的,按月(季)度累计计算确定的安全风险奖励基金额度进行奖励。二是考核当月(季)发生安全生产轻伤责任事故1起的,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至30万元,扣除责任单位当月(季)及之前的安全风险奖励基金。三是年度发生轻伤责任事故2起以上、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至100万元,扣除责任单位全年度安全风险奖励基金。四是年度发生重伤、死亡事故、职业病和急性中毒事故、重大火灾爆炸事故、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,直接取消公司年度安全风险奖励基金。年终公司各部门、各单位参与“安全先进单位”评比就依据月(季)度考核结果确定。
  同时,《管理制度》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连带责任也进行了明确:发生轻伤责任事故,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至30万元的,如责任认定相关职能部门负有连带管理责任,则扣除相关职能部门当季安全风险奖励基金;因类似管理原因造成2起以上轻伤责任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至100万元,扣除负有连带管理责任的相关职能部门全年安全风险奖励基金。